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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第一资讯】重金悬赏丨拼头脑,玩创意!你敢来吗?
2016-05-16 11:06:07 字号:

  一、征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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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 “凤凰之窗”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树立和展示园区形象,提升园区带动影响力,现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园区主题(宣传语)、标志(logo)设计方案。

  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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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时间:2016年5月 15 日至2016年6月 5日截止

  专家初评:2016年6月7日

  网络投票:2016年6月9日上午9:00开始投票,6月13日下午17:00停止投票

  专家终审:2016年6月15日

  结果公布:2016年6月16日

  三、征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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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题(宣传语):

  能准确反映“凤凰之窗”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产业特点和精神风貌,语言内涵丰富,通俗易懂,琅琅上口,便于理解记忆和传播,能够深入人心,具有独创性,字数一般在10字左右。

  (二)标志(LOGO):

  1. 设计图案应当构思新颖、设计简洁、图案清晰、美观大方,富有动感,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

  2. 设计图案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作品核心设计方案,标志中应有“凤凰之窗”文字。二是作品设计创意理念说明。

  3.设计图案具有较强的可辨性和通用性,便于在相关印刷品、纪念品上标记或在宣传活动场合使用。

  四、投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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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接送达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廖家桥镇“凤凰之窗”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1号楼1楼办公室。

  (二)信件方式。来信寄至: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廖家桥镇“凤凰之窗”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1号楼1楼办公室,邮编:416201。联系人:姚韦婵。联系电话:15367218988。

  (三)电子邮件。电子稿件发送至:fhzclygs@163.com。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标识设计图案,仅限于jpg格式。

  联系电话:15074319198 田果

  来稿请注明“‘凤凰之窗’主题(宣传语)、标志(LOGO)设计方案”。(请保证信件在投稿截止日之前送达组委会)

  五、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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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参选设计稿件应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参选设计或任何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二)参选设计稿件一经采用,其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出版权等归“凤凰之窗”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所有,“凤凰之窗”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有权以任何形式制作、展示、传播作品,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设计作品。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三)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四)如内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五)所有应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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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应征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设计者享有署名权。

  七、评选方法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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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选方法

  1.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每个类别的前20名入围设计方案;

  2.在“微凤凰”微信公众号开辟投票通道,对专家评选出的前20名应征作品进行网络投票。以网络投票占30%、专家评审占70%的方式进行评选,排名前10的作品进入最后评定阶段。

  3.召开专家评定会,专家评审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最佳作品及优秀作品。

  4.获奖作品在凤凰新闻网、“微凤凰”微信公众号及凤凰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最佳作品奖”

  最佳宣传标语 1名,奖金20000元;

  最佳LOGO 1名,奖金20000元;

  “优秀作品奖”

  优秀宣传标语 2名,奖金各5000元;

  优秀LOGO 2名,奖金各50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将用于“凤凰之窗"的宣传推广。

  主办 :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凤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凤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协办:

  武陵山文化影像传播中心

  支持媒体:

  腾讯新闻

  腾讯大湘网

  新湖南

  天天快报

  武陵山文化影像传播中心微信平台

  神秘湘西微信平台

  微凤凰微信平台

  湘西头条

  大湘西

来源: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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