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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从严从快办理一起涉疫妨害公务案
2020-02-19 11:00:51 字号:

红网凤凰县分站2月19日讯(通讯员 吴尧君)2月14日,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一起涉疫防控刑事犯罪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月8日,凤凰县吉信镇人民政府根据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在吉信派出所的协助下,对吉信镇菜市场采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当日11时许,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吴某某欲进入吉信菜市场被执勤的工作人员劝阻,吴某某拒不配合管理,强行进入菜市场时被拦下遂辱骂工作人员,且两次咬了工作人员右手手背。尔后,吴某某在被带离过程中再次咬伤工作人员手背。经鉴定,被咬伤工作人员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2月14日,凤凰县公安局将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后,凤凰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三日内完成核实案件证据、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审阅卷宗、制作法律文书等工作,并于2月17日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疫情防控期间,该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从严从快办理涉疫防控犯罪案件,依法履职服务好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吴尧君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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