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会现场。
执行法官联系工人代表、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共商解决方案。
申请执行人侄儿代办理领款手续。
红网凤凰县分站1月20日讯(通讯员 唐新喜 龙艳君)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特困群众、特困企业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杨某坤与被执行人凤凰县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凤凰法院作出的(2016)湘3123民初4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凤凰县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杨某坤欠款324700元。
判决生效后,因凤凰县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停产,一直未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凤凰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但逾期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调查了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查明被执行人名下的厂房、生产设备已在银行抵押贷款,且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同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略因病瘫痪在床,无法处理相关事宜。更严重的是,申请执行人杨某坤期间身患尿毒症,进行了右肾摘除、左肾换肾手术。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私人先后两次借给申请执行人3000元,在申请执行人电话停机情况下,为了保持联系,多次为其代缴话费。另一方面,执行法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的其他股东,耐心做思想工作,最终由被执行人其他股东个人垫付兑现款5万元,凤凰法院给予司法救助8万元,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燃眉之急。
2020年下半年,申请执行人病情出现反复,已换的左肾出现积水,并引起其他并发症,随时会引起生命危险,急需住院治疗。申请执行人多次要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向凤凰县委政法委反映,要求督促执行。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会有生命危险,不强制执行,极可能出现意外情况,但如果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因欠债太多,会引起连锁反应,工厂复工无望,同时工厂拖欠当地工人工资一直未支付,强制执行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鉴于此,执行法官从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决定开展强制执行。2020年12月18日,执行法官联系廖家桥镇政府领导,会同当地村支书,召集几十名当地工人召开协调会,介绍案件的特殊性和紧急性,取得了他们的理解支持。2020年12月30日,工人代表到法院与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办法。工人代表和被执行人代表看到申请执行人的状况后,表示理解和同情,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自行变卖部分废旧材料,所得款项支付申请执行人10万元和工人部分工资,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终结结案,余款待被执行人恢复生产后逐步偿还,如果无法恢复生产,计入破产债权一并处理。2021年1月15日,申请执行人领取了10万元兑现款,至此案件执行结案。
此案通过承办法官认真细致、耐心周到工作,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了机会,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点赞。
来源:县法院
作者:唐新喜 龙艳君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