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凤凰县分站3月31日讯(通讯员 黄琼)凤凰县全力推进民族社会事业,把民族工作与做好服务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对景区《民族区域自治法》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保护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和民族地区的各项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排查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开设游客服务窗口,畅通投诉热线。成立来凤凰少数民族务工、经商、旅游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的工作机制,加强新疆、藏区来凤商贩服务,及时调处各类纠纷,促进全县民族团结和谐稳定。以精准扶贫为重点,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着力改善民生。17个乡村游及“凤凰之窗”景点工作与服务人员80%以上为精准扶贫对象。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维护全县安定和谐大好局面。
来源:县民宗局
作者:黄琼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