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清廉湖南建设和州委清廉湘西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关于推进清廉凤凰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县直机关单位及乡镇党员、干部职工对清廉的理解与实践,牢固树立清廉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进清廉凤凰建设,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喜迎二十大—最美古城·清廉凤凰”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围绕清廉凤凰建设目标,严格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挖我县清廉元素和清廉故事,大力探索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对策。着力推动清廉凤凰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我县各项工作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征文要求
1.对象:凤凰县在职干部、社会团体及全体居民。
2.形式:体裁不限,可以是论文和调研报告,必须主题鲜明、内容真实,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在文章首页左上角请注上“喜迎二十大—最美古城·清廉凤凰”征文字样,同时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3.格式:题目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GB2312三号、正文内容为仿宋GB2312三号,默认页边距,行间距为固定值30 磅。
三、选题参考
征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选题:
1.我身边的党员清廉故事
2.推进清廉凤凰(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校园等)工作情况
3.家风家规故事
4.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故事
5.乡规民约方面的优秀事迹
四、评选表彰
本次征文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5名,奖金6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4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200元;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金500元。对获奖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和奖品,择优在清廉凤凰公众号等媒体上刊发及向上级媒体推介。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非涉改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做好本次征文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把这次活动作为清廉凤凰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环节,层层动员,认真组织,确保各单位、乡镇至少报送的征文数量2篇以上。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强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宣传优秀作品与勤政廉政先进典型,释放廉政文化正能量,起到引领、示范及育人的实际效果。
(三)严格标准,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紧扣主题,找准选题,做到观点鲜明,文风朴实,语言精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选,确保质量和效果。
(四)认真撰写,按时报送。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非涉改纪检监察组织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所辖单位的征文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统一交到县清廉办(县纪委103室)。社会团体及居民可将文章报送至凤凰县纪委邮箱:fhxjwjcj@163.com。
联系人:丁思意 彭志成 联系电话:3221332
凤凰县清廉办
2022年8月9日
来源:县清廉办
作者:县清廉办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