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融媒9月5日讯(记者 何为)近日,凤凰县农业农村局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接受普法教育后,主动出资开展生态补偿,向沱江流域投放4万尾鱼苗,践行“谁破坏谁修复”的生态执法理念。

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行为对渔业资源造成的破坏,自愿出资1万元,采购4万尾本地鱼苗,投放到沱江河流域,开展水生生物生态修复,弥补非法捕捞带来的生态损害。

据了解,该案是新修订《渔业法》实施后凤凰县查处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案件办理充分运用“乡镇移送—部门核查—闭环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创新落实“行政处罚+生态修复”执法模式,有力推动“谁破坏谁修复”法治理念落地见效,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守护水域生态环境。
来源:凤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何为
编辑: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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