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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四年 《湘西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将再次进行修订
2023-09-11 15:19:17 字号:

时隔四年 《湘西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将再次进行修订

座谈会现场。

凤凰融媒9月11日讯(记者 杨籍斌 通讯员 张璐)9月11日上午,凤凰县召开《湘西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部门座谈会。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澜主持,凤凰风景名胜管理处党工委书记杨光仕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部门代表首先听取了起草说明,并就修订内容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据了解,《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于2004年2月28日湘西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并与同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实施。期间,历经一次修订,两次修正。

近年来,随着凤凰县文化旅游产业持续发展,凤凰古城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的矛盾日益显现,为了积极对接《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的需求、适应凤凰历史文化名城发展新阶段、新情况的需要,今年4月开始,凤凰县成立修改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组,在充分结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各地历史文化名城立法经验,现实发展需求,实地调研成果等,从保护范围、对象、机制建立、机构设置、保护重点、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接下来,凤凰县还将陆续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广泛听取职能部门、群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商会和协会、古城保护相关领域专家等意见和建议,对征求意见稿逐条、逐项研究,以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完成《湘西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为后续推动和完善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保障支撑。

来源:凤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籍斌 张璐

编辑:周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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