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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和谐之花开满城乡大地——凤凰县全力夯实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2025-04-22 11:20:33 字号:

让和谐之花开满城乡大地——凤凰县全力夯实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廖家桥司法所外貌。.jpg

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廖家桥司法所外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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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知识业务培训讲解

上海通用汽车金融公司负责人给禾库司法所赠送锦旗。.jpg

上海通用汽车金融公司负责人给禾库司法所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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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解村民邻里纠纷

凤凰新闻网4月22日讯(通讯员 莫有兵 吴正洪)2025年伊始,上海通用汽车金融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写有“至真至诚显真诚,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凤凰县司法局禾库司法所,对该所所长龙兴智在处理一起汽车贷款纠纷中的不懈努力表示诚挚的感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凤凰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不打烊”,在固根基、强队伍、做实功、出实效上用真功夫、下大气力,让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三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 4000多件,司法确认77件,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夯实基层基础 完善调解网络

“人民调解工作一般我们调解的都是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你真正给老百姓化解好了,那么理顺的是民心民意,密切的是党群关系,构建的是社会和谐,巩固的是我们党的执政根基。”凤凰县司法局负责人在今年召开的全县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会上说道。

为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该县已建成以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为指导,乡镇调委会为主力,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以道路交通事故、旅游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312个,人民调解员1454名。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7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285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并按照“调解优先、公正高效、法理并重、促进和谐”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解决民事纠纷、处理行政争议和司法诉讼全过程,积极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互解,合法合情合理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广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将司法确认制度作为调解的补强支撑与后盾力量,弥补人民调解协议易反悔、无法申请执行的不足,打通群众“零成本”化解矛盾纠纷路径,让更多纠纷止于诉前,有效节约诉讼成本,实现诉源治理,提升调解实效。与县法院建立司法确认快速协同机制,为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专人对接、专人审查、专人确认。如果双方有司法确认意愿的,实行“现场签约+现场申请+现场受理”,做到无缝衔接,让群众少跑退。

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调解体系

严格落实特护期、节假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两级调解组织的属地优势,落实“五必进、全覆盖”措施,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月报表、重要时期每周分析报告等制度,重点聚焦婚姻家庭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农民工欠薪问题等重点类型,要求各基层司法所做到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分流调处、建立台账。对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案件和群众急盼愁难的问题,由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和股室业务骨干积极参与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案件发生,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凤凰县新场镇先锋村杨某甲与杨某乙系邻居。2023年9月,杨某甲将房屋修建工程承包给杨某乙。房屋完工后三个月,房子出现漏雨和石棉瓦泡坏等问题。杨某甲要求杨某乙给予赔偿;而杨某乙则认为房屋已完整交付,房屋验收时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拒绝赔偿。后来,杨某甲多次找到杨某乙协商赔偿事宜,杨某乙态度强硬,双方发生纠纷。无奈之下,杨某甲只好来到新场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接到报案后,新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受理该案件。2024年9月17日,调解员邀请技术员对杨某甲家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是装修材料质量不过关,导致房屋出现漏雨和石棉瓦泡坏等情况。杨某甲提出8万元房屋修缮费用,杨某乙则认为赔偿款过高,双方不欢而散,第一次调解失败。调解员深刻认识到,只有将当事人分开调解,双方才有让步的可能性。镇调委会先后邀请杨某甲和杨某乙来到新场司法所,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9月30日,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杨某乙一次性赔偿杨某甲4万元房屋维修款,杨某甲自行处理房屋问题,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场房屋质量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同时,积极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借助人民调解“融合法理情、灵活又便捷”的优势,促进诉讼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切实减轻群众诉愿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成本。针对已经调处结案的案件,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了解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以巩固调解的成果,确保纠纷“真化解、不反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完善保障措施提升调解水平

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要求,凤凰县司法局指导基层制定完善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评估、研判、联调、处置、司法确认”等七项工作制度,使受理、调处、制作协议书等工作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达到了“五有六统一”的要求。

为了提升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该县组织基层司法所长、法律顾问、优秀人民调解员对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经常性的培训,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水平。定期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互评互审,以评促学,不断规范人民调解案卷制作。

此外,还积极推行“以奖代补”制度,严格规范补贴标准,对人民调解员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制作案卷的案件,依照案件调处的难易程度和涉案人数及金额,给予人民调解员适当补助,极大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职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严格按照“以奖代补”相关文件,大力宣传和推广奖补政策,严格审核把关案件上报情况,为全县人民调解组织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因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凤凰县麻冲乡竹山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凤凰县司法局腊尔山、阿拉营等四个基层司法所获评“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称号,凤凰县腊尔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凤凰县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被评为湘西州优秀调解委员会,吉信镇满家村龙军等12名同志获评“湘西州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如今,当你走进凤凰城乡,整洁的道路、绿色的庭院、安全的小区、热闹的广场,各行各业蓬勃发展,新风正气扑面而来,一个和谐稳定、协调发展的魅力凤凰正行进在新时代的康庄大道上。

接下来,凤凰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为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莫有兵 吴正洪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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